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(免学费)

广西交通技师学院

(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)

2014

祝贺你已被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录取为2014级新生。为帮助顺利入学,现将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,请按要求做好准备。

一、新生于2014830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到学院报到注册。

二、新生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:

1.复印身份证正反面5(不满16周岁的需提交监护人(父母)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),户口簿复印包括(首页+户主页+本人页)“三页合为一页”用A4纸正反面复印5份(本人身份证号码不清楚的新生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)。

2.共青团员须从原就读学校转出团组织关系并转入我院。

3.新生入学时,须交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,作为办理校牌使用。

4.报读我院的高中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2份。

三、新生自备床上用品、日常生活用品(自备运动鞋1双)及学习用品。

学院内商店可供选购。新生赴学院的旅费自理,乘坐火车时可出示《录取通知书》购买学生票。请备足学杂费及生活所需费用。

四、关于新生户口迁移的问题:报读城市公交驾驶专业并被我院录取的学生,必须在开学时把本人户口迁移到我院(南宁市区及市辖6县除外),在入学当天必须把《户口迁移证》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到班主任处;报读其他专业的学生,不须迁移户口到我院。

(注:报读城市公交驾驶专业的学生,本人要核对迁移证的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份证号码、迁移有效期时间和是否盖有派出所印章等。)

五、新生入学接待时间及地点:2014830日学院在南宁火车站、琅东客运站、西乡塘客运中心、安吉客运站、江南客运站、金桥客运站6个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点,新生出站后请留意学院的接待标志。火车站可乘坐605/212/59路、琅东站可乘坐90路、江南站可乘坐705路、安吉站可乘坐67/90/803路、金桥站可乘坐75路、西乡塘站95/204/805路到狮山公园站下车即可。

学院地址:南宁市邕武路9号(南宁市狮山公园斜对面)  邮编:530001

联系电话:0771—3334966   3302655(传真)

招生Q Q: 1037612952   2061633196

六、附表:2013-2014学年第一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

      

广西交通技师学院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4418

附表1 2014~2015学年第一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初中毕业生)

  

费用(元/学期·人)

(元)

免学费

住宿费

实习材料损耗费

课本费

汽车检测与维修

4

1,450.00

350.00

400.00

100.00

850.00

汽车电气维修

4

汽车维修与钣金

4

汽车维修与涂装

4

汽车检测与维修

3

汽车维修与涂装

3

汽车维修与装饰

3

汽车维修与钣金

3

汽车驾驶与维修

3

工程计量与造价

3

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

3

工程机械维修与驾驶

3

建筑工程施工

3

建筑装饰

3

工程机械维修与驾驶

3

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

3

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

4

1,300.00

250.00

700.00

汽车营销

3

高速公路服务

3

现代物流

3

幼儿教育

3

计算机应用与维修

3

计算机广告制作

3

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

3

影像与影视制作

3

市场营销

3

汽车维修与评估

3

交通运营与会计电算化

3

汽车维修与配件管理

3

电子商务

3

旅游与酒店管理

3

烹饪(中式烹调方向)

3

烹饪(中西式面点方向)

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表2 2014~2015学年第一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(高中毕业生)

  

费用(元/学期·人)

(元)

免学费

住宿费

实习材料损耗费

课本费

汽车检测与维修(预备技师)

4

1,650.00

350.00   

400.00

100.00

850.00

汽车电气维修(预备技师)

4

汽车检测与维修

3

1,450.00

汽车驾驶与维修(城市公交驾驶)

2

工程计量与造价

2

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

2

建筑工程施工

2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报读我院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

一、免学费政策

报读我院的学生均享受免学费政策。减免学费后仅收850/学期或700/学期的住宿费、实习材料损耗费和课本费。

二、国家助学金

1.农村户籍、县镇非农户籍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城市低保家庭学生需验低保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);

2.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在校生的20%学生;

3.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1500元;

三、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

1.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激励中职学生的一项奖励政策;

2.对象: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;

3.奖励金额:每生每学年2000元。

四、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

1.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在校生;

2.奖励金额: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。

五、学院勤工俭学生活补助

1.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我院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2.补助金额: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勤工俭学生活补助。

六、学院奖学金

1、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

2、奖励金额:每生每年600元。